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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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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政
- 设计资质问答
- 2026-09-0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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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住建部
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
详细解读
一、 核心政策:延续不考核企业业绩
根据住建部及各地住建部门的最新执行标准,工程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延续时,不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再将企业过往承接的项目作为延续的硬性门槛。
二、 延续真正考核的重点是什么?
虽然免除了企业业绩,但审批部门会严格核查以下三个方面:
人员配置(最核心):重点核查注册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的数量和专业是否满足标准。
人员个人业绩:虽然不看企业业绩,但技术负责人及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通常需要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以证明其专业能力持续符合标准。
社保与合规:严查人员社保缴纳情况(通常要求申报前近1-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技术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60周岁以下。同时核查企业信用档案有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 办理时限与流程
申请时间:企业必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0日(或3个月)内提出延续申请。
有效期:审核通过后,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再延续 5年。
四、 申报避坑提示
严禁人员挂靠:社保必须由申报企业真实缴纳,若存在多地缴纳或退休返聘未备案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查不通过。
注意超龄问题:除建筑设计事务所允许1名超60周岁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外,其他企业技术人员一旦超过60周岁,系统将自动剔除,极易导致人员数量不足而延续失败。
若您在资质延续或人员配置上遇到疑难,欢迎联系政咨企通资质服务中心毕经理(13552029641),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合规的资质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