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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打印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打印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4]10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化管理,完善建设工程企业数据库建设,建立企业资质统一的发布平台,现决定启用我部开发的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打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管理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各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发证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发证部门)可下载或升级新版证书管理系统(下载地址:www.ccir.com.cn/ccir/download/certprint/certprint.rar)。自2014年10月1日起,各级发证部门应使用新版证书管理系统打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原证书管理系统停用。
  二、所有建设工程企业(含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与施工)的资质证书(含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应使用新版证书管理系统进行打印,包括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注销、重新核定、信息变更等。各级发证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新版证书管理系统订购和打印证书信息,同时系统自动完成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信息更新备案。对于未进行信息更新备案的资质证书,有关信息无法进入中央数据库,在信息核实前我部不予认可。
  三、新版证书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各级发证部门应对系统数据进行检查核对,对于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如发现企业资质证书信息有误,管理权限和操作权限属于本级的,由本级部门进行修改;管理权限和操作权限属于上级部门的,应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由上级部门核实后进行修改。
  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设计与施工资质的新版证书管理系统密码锁仍使用已配发的原证书管理系统密码锁;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的新版证书管理系统密码锁由我部免费配发,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计本行政区域内需要配发密码锁的单位(每个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把密码锁),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管理人员登记及密码锁申领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我司申领。

  联系人: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张跃群、王京,电话010-58934626
  2.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温道庆、蒯文涛,电话:010-88018260-617/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8月1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商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现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标准》要求,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并将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至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数据库。
  为做好系统对接工作,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业务和技术联系人,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决定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7日起,下列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启用电子证书(样式见附件),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1.建筑业企业资质;
2.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
3.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二、企业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参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操作手册(试行)》。企业应妥善保管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账号,因保管不当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三、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查询核验企业资质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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